内容概要:
译者序的部分对功利主义进行了总结和部分主要欠缺的陈述。在看完Mill的论述之后再来看一遍会有更深的体会。
功利主义是为了探究行为对错的标准。
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行为标准是全体相关人员的最大幸福。
相关观点引深:自由主义契约论;合理利已主义。
个人心得:
1.关于高等快乐:
并没有一种评价标准说什么样的快乐是高等的,或者说,对作者而言,凡是人类具有但是其他动物没有的快乐感都是高等的,假如目前就如此定义。
人生开始的启蒙就是逐渐体会到人性(指人具有但是动物不具有的那部分本性)的过程,对于高等快乐或多或少会有感知。由于人成长过程中的行为主线经由“欲望->意志->习惯”构成,意志也会基于欲望建立,如果能够在习惯的层面维稳,那么就能带来长期的效益。基于此,对于高等快乐的欲求,不仅是要出于理性意志,更需要能够出于欲望。高等快乐的欲望起源需要环境培养,但更重要的是对该项获得快乐感受的效益评估, 并不是低级快乐获得的快乐感受一定会低于高级快乐。所以这里对作者所说的人会追寻高等快乐优先于低等快乐存疑。
当然,此处把快乐感作为了最终目的。若不是如此,在一个人所追寻的终生幸福中,由于他认为的幸福更多的出自利益获得或其他而不是快乐,那么此处的论断便是无用的。在一个人内心价值观中,快乐在幸福中所占的比重往往基于周围环境的舆论的负面影响。人之所以存在两难的情况,就在于内心的要求和外界对自己的要求往往是不一致的。
2.关于正义: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名词。最初的含义是法律,可是就目前而言,法律和正义并不能等价。我一度对他人行为的评价就是以是否违反法律作为唯一的标准,后来改变的观点,认为有些时候需要质疑法律,因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法律都是最合适的,或者说,法律也需要被不断完善。对于周边的可以目及的行为,我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说这种行为是好的或者是坏的,所以我一直认为我是个没有价值观的人,直到看到Mill对正义的论述。
正义和一般的道德性要求不同,道德规定的美德没有必须存在的特定对象,比如要求行善,并没有规定向谁行善。而这类行为谈不上正义与否,你不行善,也不会有人说这个行为非正义而去迫使你行善。所以和正义相关的特定事物,是权益。自己或者帮助别人获得正当权益的行为,就是正义的行为,侵犯了正当权益,则非正义。
就这个角度来说,我深知这种正义的本质,也能够就一个行为是否正义做出合理判断。但是我所缺少的,就是众人都有的道德标准和对一种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要求的评判。比如一些更加私人的不会与大众相关的行为举动,举例来说,一个男人找了两个女朋友。这不违反法律,但是违反了大众的道德标准,同时谈不上正义与否以至于我无法判断这种行为的对错。
所以功利主义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对事物评判的原则问题。
3.关于历史:
我一度以为历史是无聊的,因为看历史不过是看故事,而且野史的存在,更可能看的是假故事,而且我并没有判断真假的能力,更何况政府也会为了各种适合利益去参假,那么看故事的途中还要去考证就会使得看历史的过程极度艰辛。从另一个方面而言,假故事也是故事,那么仅仅是看故事而言,真假就无所谓了,那么比起历史,更喜欢小说。
直到我看到这里的一句话:历史就是时间。是一个人的人生中经历不了太多的东西。但是历史没有使用多少你的时间,却帮你经历了一遍,让你能够懂得社会学伦理学等等人类社会的普世法则,而这些和从小说里杜撰出来的知识肯定是无法比的。当然自身的经历肯定是会对历史这样的经验性结论相互影响得到自身的认知的,所以会存在了解大道理却不是真正懂得的情况。所以增加阅历的同时增加历史的知识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同时也应该了解到究竟什么样的事实是会被篡改而不被留下来的,从而不应该武断的认为历史的全部都是假的,因此去选择自己希望去了解的并且真实的部分。
尤其是历史上思想学术的发展。
4.关于最大幸福原理:
去看《伦理学方法》中的“合理仁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