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

都说要做自己,那你可知道你是谁



一年接着一年,越来越快,越来越容易看到尽头。想着曾经看过的那些少年梦想的故事,才发觉那些真的是故事,哪怕是青春年少,又或者是已经工作的现如今,都不可能完成那梦中任何一个美好的梦。梦想也是现实的一部分吗,又或者该问,白日梦也是现实的一部分吗。因为无法实现,所以假装在梦中实现过一般便作罢,也就不算做有遗憾了。高中写过的日志,说要在大学完成的事情,抵不过大学五颜六色的新见,而大学说要完成的事情,也是一拖再拖,直到发现从小到大周围人说的都是谎话,不过是对他们而言最为正确的事情强加到自己身上,于是一度觉得不合理,一度想从这具赋予了各种社会期待的驱壳中脱出来,却一度因为自己的软弱无力而无法实现。
能够把赚很多钱过上更好的日子作为目标的人一定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大众都在这样期待,只要这样去努力就可以了,甚至会事半功倍,然而一旦想远离大众的趋势,就像矢量求和一样,周围指向的地方是那样强大和明确,哪怕自己花费了时间和精力,却不知道被周围的引导带向了哪个折中的地方。
明明时间越来越来紧,想去知道的反而越来越多,而能够去使用的时间也是越来越碎片化。看过更多的都市生活评述、社论以及各式各样的鸡汤,试图去寻求一种如何继续下去才好的答案,却发现根本不会那么容易。不想成为的人不想做的事到处都是,却仍然找不到自己想做并且能做的那一个。无论是说勿忘初心也好,还是接触更多才能找到目的才好,那些幸运的人总会用自己实际成功的那条路去用作给他人指路,然后就形成了像是幸存者偏差那样,仿佛自己去做了也会成功的错觉。
每当这时候就想追问意义的存在,哪怕一遍一遍地否认人生是毫无意义的,却仍然这样不懈的追问,大概是求生的本能。所谓意义,不就是人为了活下去而编织的东西么。而我,究竟觉得做什么事情是能够让我能够心情好受一点的活下去的呢。也就是我认为,什么事情能够让我冠以‘有意义’的定义的呢?
曾看过有文章说的,不结婚不生孩子,就可以用每年工作所攒的钱去进行一次旅行,或者去买一件奢侈品,在高档餐厅进行几次享受的消费。能够自己赚足够的钱,去看自己没有看过的事情,固然是不错的,然而旅游不过是自己单方面的去了解,却产生不了沟通的行为罢了,无法去探索某种文化的成因,无法去探讨某个观念背后的逻辑,那么也不过就是看过了就作罢的毫无意义的浪费钱罢了。而买超过必须意义的东西和吃超过一般水平的东西,更是如此。于是总是看着各种节日集市大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群,然后感觉到一道强大的屏障,把我自己隔开。
各种各样如何规划自己如何用副业赚钱又或者是如何做到消费降级的文章铺天盖地,然而无论是说钱是省出来的还是赚出来的,都没有争执的意义,无非是,对自己来说是省更容易还是赚更容易。
突然在想昨晚老师说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民之所以拥有奴隶,是为了将他们自己从劳动中解放出来去用理性参与政治建设,而用奴隶去赚钱则是非自然的行为。那或许也是那个时代极好的设想了。而事实上能够利用对自己来说可能的事物去赚取更多的钱财却不知不觉变成了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
经常有鼓舞人心的故事在说,某某没有选择那条既定安稳的道路,反而坚持自己去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最后独立出来赚了不少钱。这种范式中的标准有一条是绝对存在的,那就是自己最后能够比自己之前的工作赚更多的钱。这种暗示,就像在说,无论你怎么选,总归是只有自己能够赚钱的才是让人敬佩的存在,所谓的让周围不赞同的人改观,又或者是让看轻自己的人打脸,都需要离开自己的那套体系,用大众都认知到的最重要的钱的标准去衡量。也就是做不到“殊途同归”,那就是本不该去尝试的失败者。
而实际上应当做什么,应当是由自己决定的,无论是自己理性的规划还是自己感性的心之所向。而自己的感情,总是需要作为自己是否要去做一件事最高的参考标准。然后让理性在这份指引中开出道路。那也就只有等哪一天,比起现实,而是自己心里认定,不需要那么多钱,反而自己能够活得更好。

2018年4月30日星期一

【转载】一切都是混搭

原文 http://ismag.net/blog/2013/04/14/everything-is-a-remix/


作者:Kirby Ferguson
翻译:Magnil
Remix,是指将现有的素材组合或编辑,创作出新的作品。这个说法始出于音乐界,并随着上世纪末的 hip-hop 浪潮而兴起。Remix 也是第一个从现有录音中采样的音乐形式。
早期案例:糖山帮(the Sugarhill Gang)从 Chic 乐队的 Good Times 采样了贝斯 riff,并用在自己1979 年的热门单曲 Rapper’s Delight 中。之后这段贝斯被多次使用于各个作品中。1
时至今日,任何人可以 remix 任何东西——音乐、视频、照片,随你高兴——并且瞬间散布到全世界。你不需要昂贵的工具,不需要批发商,甚至都不需要什么技巧。Remix 是平民艺术,任何人都能做到。
搜集、组合和转化素材,这些手法正是我们在各种层次的创作中都要用到的。你甚至可以说,一切都是混搭(everything is a remix)
为了解释这一观点,我们从 1968 年的英国开始说起。Jimmy Page 找来 John Paul Jones、Robert Plant 和John Bonham,组成齐柏林飞船(Led Zeppelin)。他们演奏的蓝调音乐极其喧闹,因此很快被称作……哦,等等,我们还是先从1961年的巴黎讲起。
William Burroughs 在他的小说 The Soft Machine 中首创了“重金属(heavy metal)”这一说法。这本书以剪纸的方式写成:把现有的文章剪散,然后重新排列为新的文章。所以 1961 年 William Burroughs 不只发明了“重金属”一词——这种以齐柏林飞船等乐队为先锋的音乐风格,他同时也创作出早期的 remix 作品。
回到齐柏林。70 年代中期,齐柏林飞船是全美最大的巡回摇滚乐团,然而乐评人和对手却称他们为“山寨乐队(rip-offs)”。事情是这样的:
  • Bring it on Home 开头和结尾部分旋律是从 Willie Dixon 那里偷来的。被借用的歌名也是 Bring it on Home,这当然不是巧合;
  • The Lemon Song 从 Howlin’ Wolf 的 Killing Floor 中抄来了大量的歌词;
  • Black Mountain Side 的旋律使用了 Bert Jansch 改编版的传统民谣曲 Blackwaterside;
  • 虽然改了歌词,但 Dazed and Confused 这首歌显然是未授权的 Jake Holmes 同名歌曲改编。奇怪的是直到 40 多年后,Holmes 才于 2010 年提起诉讼;
  • 最有名的是,Stairway to Heaven 从 Spirit 乐队的 Taurus 借用了开头。齐柏林和 Spirit 曾于1968 年同台演出。三年后,Stairway to Heaven 问世。
显然齐柏林挪用了大量的他人素材,但这种行为本身其实并不少见。他们只有两点和其他人不一样:
  1. 首先,齐柏林在用了他人素材后,他们并不把歌曲归功于原作者。大多数英式蓝调乐团虽然录制了许多翻唱,但不会像齐柏林一样直接宣称是自己写的。
  2. 其次,齐柏林对作品修改的并不算彻底,也就是说其作品并不足以称为原创。许多乐队模仿前人的表演,但他们倾向于仿效歌曲的大致基调,而非特定歌词或旋律。而齐柏林的模仿,并没有作出根本性的改变。
因此,这两点:
  1. 改编:演奏他人的素材
  2. 挪用:在合法范围内抄袭
这些是合法 remix 的经典范例,也几乎涵盖了娱乐产业的所有产品。这就是我们要在第二部里讨论的。
等等,最后说一句。随著乐队获得空前的成功,齐柏林飞船也从抄别人,变成被人抄。一开始是被 70 年代的乐团抄,如史密斯飞船、Heart 和 Boston,然后是 80 年代的重金属狂热时期,一路来到采样的时代。
齐柏林飞船 When the Levee Breaks 里的节拍,被他人多次采样并 remix。而齐柏林的回应是——他们没有因此起诉任何人
或许是因为拍电影太烧钱,或许因为漫画、电视、游戏还有小说等等有着如此丰富的素材来源,又或许仅仅因为观众偏好熟悉的事物,不管理由为何,大多数票房大卖的影片非常依赖既有的素材。
对近十年来年度前十票房的影片做个统计,100 部里有 74 部要么是续集或重拍,要么是改编自漫画,游戏,小说等等。旧酒装新瓶可是好莱坞的拿手好戏。
当今我们有某影片的三部续集,而该影片创意来源于主题乐园里的游乐设施;我们有一部改编自音乐剧的歌舞片,而原本的音乐剧则改编自另一部影片;我们有部电影已经拍了两部续集,而第一部是根据 TV 动画改编,动画又是根据一个玩具系列制作的;我们有部电影源于两本书,其中一本小说源自一个博客,而这个博客灵感来源于另一本书,这本书又被改编进了该片之中。
你跟得上吗?
我们有 11 部星际迷航,12 部 13 号星期五,23 部 007。我们的故事一再被讲述、复述、改造、引用、颠覆,自电影发明以来一直如此。
我们看过的吸血鬼从丑陋的怪物,变成披斗篷的夜袭男,变成荒谬滑稽的笑料(campy jokes),变成性感美男,再变成更性感的美男子。
至于那些不是续集或改编但同样卖座的影片,我也不太想用“原创”这个词来形容它们。这些是类型影片,它们依据非常标准化的模版制作而成。电影类型可以再分成有着更具体模式的子类型。在恐怖电影这个分类里,我们有这些子类型:杀人狂片,僵尸片,怪兽片,当然,还有血浆片。所有这些都是将标准元素挪用、转化或是颠覆。
我们以数十年来最成功的影片《阿凡达》为例。它不是续集、重拍或改编,但它是一部类型电影,一部科幻类型电影,最为突出的是,它属于“有同情心的白人对自身的杀戮、掠夺与灭绝行径感到愧疚”这样一个小小的子类型之中。我称这个子类型为“对殖民主义愧疚”片——同样还有《与狼共舞》、《最后的武士》、《最后一个莫西干人》、《沙丘》、《阿拉伯的劳伦斯》、《太阳盟》,甚至《芬格林》和《风中奇缘》。
电影从其他电影或者书、电视、真实事件等处汲取灵感,从类型电影到独立电影都是如此,即便是重塑了流行文化、拥有时代影响力的大片也不例外。例如,星球大战
即使放到现在,《星球大战》依然是极富想象力的作品。但它的许多元素如 remix 中的采样一般清晰可辨:
星战的根基来自于约瑟夫·坎贝尔,他在《千面英雄》一书中普及了神话体系。星战的大纲使用的就是该书中的“单一神话”模式。这个模式包含了很多阶段,如历险的召唤、超自然的助力、鲸鱼之腹、试炼之路、与女神相会等等,还有很多。2
星战受到另一个重大影响是 30 年代的《飞侠哥顿》系列和日本导演黑泽明。《星球大战》很像《飞侠哥顿》的升级版,连过场效果和开头字幕都一样;而从黑泽明的影片中,我们看到了许多同样的元素,如武士道精神、低级的打闹、过场效果、地板下的藏身处、坏蛋手臂被斩断,等等。
战争片和西部片同样是星战的重要素材来源,卢克发现他家被血洗后的场景,与《搜索者》里一样;汉·索罗拔枪射死赏金猎人格里多的一幕,则跟《黄昏三镖客》里一样。星战中攻击死星的场景,则来自于《轰炸鲁尔水坝记》中的轰炸场面、《633 轰炸大队》和《独孤里桥之役》,很多镜头甚至直接被用来当作特效样板。
还有很多明显是从其他电影中提取的元素:
  • 有个机器人类似《大都会》中的机器女人;
  • 一些受《2001 太空漫游》启发的镜头;
  • 抱着妹子荡秋千的场景像是《辛巴达七航妖岛》;
  • 全息投影一幕和《原子铁金刚 》中类似;
  • 阅兵场景仿效了《意志的胜利》;
  • 可爱的小机器人很像《宇宙静悄悄》里的……
乔治·鲁卡斯收集了这些素材,并将它们组合、转化。没有这些影片在先,就不会有《星球大战》。创造需要先被影响。我们创造的一切,都是既有创造物、我们的生活以及其他人的生活的 remix。
正如牛顿所言 : “我们站在巨人的肩上。”他这么说其实就是在实践这一道理,因为这句话是从柏纳德那里改编过来的。3
在第三部里,我们将深入讨论这个概念,并在原创与非原创之间画下模糊的界线。
最后一件事,乔治·鲁卡斯是他那个时代最会借用他人影片的人,后来接力棒传给了——昆汀·塔伦蒂诺
昆汀·塔伦蒂诺的大师级 remix 作品是《杀死比尔》,大概也是好莱坞最经典的混搭影片。
将大量影片素材打包搬到自己的影片,《杀死比尔》将电影采样手法提升到复杂的新境界。
护士杀手那幕几乎完全由其他电影重组而来。基本框架和《黑色星期天》里一样,都是一位女人乔装成护士,企图通过注射红色液体来谋杀病人。黛瑞·汉娜的眼罩参考了《独眼女枪手》里的女主角,而她吹的口哨旋律来自1968年的惊悚片《魔鬼天使》。屏幕切分手法是向布莱恩·德·帕尔玛致敬,帕尔玛在很多片中用到了这种手法,比如《魔女嘉丽》。
创造领域被一层迷思所笼罩。比如说“创造来自灵感”,或是“原创就是打破常规”,或是“创造是天才的专属,迸发于电光火石之间”
但创造力绝不是魔法。当日常思考被应用于既有素材中,创造力就会诞生。而我们孕育创造力的温床,却常常被我们轻视和误解,即使它给予我们许多养分——它就是复制
简单来说,我们靠复制来学习。直到熟练掌握自己的领域之前,我们没办法创造新的东西。而这个过程通过复制来完成。
比方说,所有艺术家都靠模仿前人来渡过成长期:
  • 鲍勃·迪伦的首张专辑里有 11 首翻唱歌曲;
  • 理查德·普赖尔刚开始表演单口喜剧时靠的是对比尔·科斯比的拙劣模仿;
  • 亨特·S·汤普森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小说手打了一遍,只为了体验写一部伟大小说的感受……
没人能一开始就无中生有,我们靠着复制来建立知识和理解的根基。然后……事情才变得有趣。
我们靠复制来打下根基之后,然后才有可能靠转化来创造新东西——得到个想法,创造出变体。其间修修补补会花掉很多时间,不过最终你将得到突破。
  • 詹姆斯·瓦特极大推动了蒸汽机的发展,是因为他被派去维修一台纽科门蒸气机,然后他花了12年来发展自己的版本;
  • 克里斯托夫·拉森·授斯仿造钢琴制作了他的打字机模型。这个设计在5年里逐渐演化,成为我们现今仍在使用的 QWERTY 键盘布局;
  • 托马斯·爱迪生并没有发明灯泡。他的第一个专利是“电灯的改进”,但他的确生产了第一个商用灯泡,而该灯泡尝试了 6000 种不同的灯丝材质……
这些都是重大的突破,但它们都不是原创的点子,而是不断在前人的发明基础上积累,直到到达临界点。
在创意融会贯通之时,最戏剧化的结果就出现了。只有这样通过结合各种创意,才会产生创造性的飞跃,创造出历史上的重大突破。
  • 约翰内斯·谷登堡的印刷术于1440年左右发明,但它的所有组件其实早在数个世纪前被发明;
  • 福特汽车公司并没有发明流水线模式、可替换的零件或者汽车本身。不过1908年福特公司将这些要素整合起来,生产了第一部量产型汽车“T型车”;
  • 因特网经历了几十年的缓慢成长,才将网络与传送协议慢慢整合。直到1991年蒂姆·伯纳斯·李提出“万维网”,终于到达了临界点……
这些是创造力的基本元素:复制转化结合
我们现今所使用的设备背后的故事,就是这一观点的绝佳证明。让我们回到个人电脑诞生之初,看看这一切的开始——施乐(Xerox)。
施乐在70年代早期发明了现代个人电脑。Alto 的操作系统使用鼠标驱动的图形用户界面技术。别忘了,当时流行的个人电脑是用开关操作的。如果拨动开关的顺序正确,你就会看到灯闪。Alto 的技术远遥遥领先于时代。
苹果公司弄到一堆 Alto 电脑后,研究发布了两款使用图形界面的电脑:Lisa 以及随后更成功的 Macintosh。
Alto 却从未商品化。但施乐确实曾于 1981 年推出一款基于 Alto 的系统:the Star 8010,比 Lisa 早两年,比 Mac 早3年。正是 Star 8010 和 Alto 为 Macintosh 打下了基础。
施乐的 Star 系统将显示器比拟成用户的桌面,上面可以放置文档与文件夹的图标,有带指针的滚动条和弹出菜单。这些都是伟大的创新,而 Mac 抄来了每一样东西。但是 Mac 是第一个整合这些功能的,从而获得了长期的成功。
苹果的目标是将家用电器和电脑整合起来,所以 Mac 设计得像是电视或是音响那样简单,这和面向专业人士的 Star 不同,与当时主流的复杂命令行系统更是天差地别。Mac 是设计给家用的,因此做了一系列改变:
  • 首先,苹果去掉了鼠标上的一个按键,以避免混淆,然后增加双击功能来打开文件;Star 则是使用另一个按键来打开文件。
  • Mac 允许你拖曳图标,移动窗口或改变窗口大小;Star 没有拖拽功能,要移动或复制文件,你得先选取图标,选择按键,然后点击目的地,你也只能使用菜单来改变窗口大小。
  • Star 与 Alto 有弹出菜单,但这些菜单在窗口中的位置是移动的,用户必须一直重新定位;Mac 引入了顶部菜单,不管你做什么,它的位置是不变的。
  • Mac 也增加了回收站,让删除文件更直观也不再伤脑筋……
最终,通过功能取舍和巧妙的工程设计,苹果设法将 Mac 的售价减少到 2500 美元。依然很贵,但和 1 万美元的 Lisa 或 1 万 7 千美元 的 Star 相比就便宜多了。
这一切都始于图形界面与电脑家电化概念的结合,Mac 展示了结合所具有的爆炸性潜力。另一方面,Star 和 Alto 是多年来精英研究和发展的成果,证明了转化具有潺潺不断的动力。当然,它们也吸收了前人的成果,Alto 和 Star 都是NLS系统进化过程中的分支,而正是 NLS 引入了窗口和鼠标的概念。再追溯到 Sketchpad ——第一个交互式绘图软件,甚至到 Memex ——该设想在个人电脑诞生几十年前就出现了,个人电脑就是仿效的 Memex 设计。
强势的文化观掩盖了创造力相互依存的事实,而现在科技揭露了创意的连通性。为了应对这些难题,我们在法律、道德和艺术之间的纠缠中挣扎,这就是我们最终将在第四部里探讨的。
如果施乐没有发展图形界面,如果托马斯·爱迪生从事了别的行业,如果蒂姆·伯纳斯·李没拿到万维网项目的研究经费,我们的世界会有所不同吗?我们会远远落后吗?
历史告诉我们,结果或许不会相去太远。不管有什么重大突破,总有其他人走在同样的道路上,也许落后一点点,也许一点儿也不会落后。
  • 艾萨克·牛顿与戈特弗里德·莱布尼兹,两人都在 1684 年左右创立微积分;
  • 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提出基于自然选择的进化论,而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几乎在同时,抱有几乎一样的观点;
  • 亚历山大·格拉汉姆·贝尔和伊莱沙·格雷在同一天申请电话的专利……
我们管这种现象叫多重发现——同一发明从不同的地方涌现。在科学和发明界,这种例子层出不穷,同样艺术界也常常发生。
以电影界为例,9 个月内会有 3 部可可·香奈儿的传记片上映,1999 年前后有四部虚拟现实题材的科幻电影,甚至查理·考夫曼那部不同寻常的原创电影《纽约浮世绘》,也跟汤姆·麦卡锡的小说 Remainder 离奇的相似。两个故事都是讲一个突然致富的人,然后开始重现他们曾经生活中的重要时刻,甚至最终还重现了这些重现的过程。
实际上,你现在正在看的这个视频,刚好是在《纽约客》刊登麦尔坎·葛拉威尔的故事之前完成。那篇文章同样在探讨苹果、施乐以及创新的本质。
我们都是用相同的素材来搭建,有时就会恰巧得到相似的结果,而有时,创新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
“我并没有发明什么新东西。我仅仅是把别人发明的东西组装起来,而那些发明者背后也都经历了数个世纪的研究。要是我早五十年、十年、甚至五年来做这个事,我都会失败。所以说,它依靠的是每一样新事物。只有在所有客观因素齐备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取得进步。这是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的。那些教育人们历史进步是由极个别人带来的说法,简直是无稽之谈。” —— 亨利·福特
我们身体里的基因,可以追溯到三十五亿年前的一个生命体:LUCA,最后的共同祖先(the Last Universal Common Ancestor)4
当 LUCA 繁衍的时候,它的基因一直不断地被复制,偶尔会出现差错,于是得到转化。久而久之便演变成今日地球上数十亿种的生物类型。其中有些物种进行有性生殖,结合了不同个体的基因。总而言之,适者生存。这就是进化的过程,复制转化结合
文化也以类似的方式演变,不过单位不再是基因,而是模因(meme)5,也就是想法行为技巧。模因同样可以被复制转化结合
能够广泛传播的模因会形成当代的主流观念,这就是社会的演化——复制转化结合。这是我们存在的理由、生活的方式,也是创造的起源。
我们的新观念从旧的演化而来。但是我们的法律系统并不认可这样的模式,不承认创意的衍生性质,而是将想法与概念视为财产——独一无二的、且具有鲜明界限的领地。
但是创意可没有那么简单。它们相互重叠,它们彼此交织,它们混杂交错。当制度和现实起了冲突……系统就开始失灵。
综观人类整个历史,想法与概念都是免费的。莎士比亚、古豋堡或是伦布兰特的创作,都可以公开地被复制,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更多东西。不过市场经济慢慢主导一切后,我们脑袋创造出来的东西开始被购买或是贩售。这产生一个不幸的副作用。
假设今天一位仁兄发明了一颗更好的灯泡。这个价钱需要涵盖的不光只有单纯制造成本,还要包括发明的费用——这一开始就会产生的开销。今天要是有一个竞争者也开始制造这样的灯泡,该竞争商品的价格不需要包括发明的成本,所以他可以以较低价格贩售。
于是,重点在于:原创商品无法跟复制品的价格竞争
在美国,版权与专利权的引入就是为了弥补这个不平衡。版权涵盖了媒体商品,专利权涵盖了独特发明。两者目的都在借由提供暂时且有限的独有权,让别人无法复制你的创作,借此鼓励想法与概念的创新与传播。这个方式让创新者有一段专有获利的时间,以便弥补发明的投资并获得利润。过了这个独占时间后,他们的创作就进入公有领域,以便可以传播得更远更广,同时也可以让别人在此基础上发展更多东西。
而这就是原本知识产权的目标:建立一个强健的公有领域,让每个人都可以使用这些想法、产品、艺术与娱乐。这一概念的核心价值在于为大众着想,希望能使所有人受益。不过随着时间过去,市场经济的影响让这个初衷面目全非。有影响力的人鼓吹“想法也是一种财产”,而这个信念最终产生一个新名词:知识产权
这是一个被广泛散布的模因。一部份要归咎于人类的心理,也就是大家熟知的损失厌恶(Loss Aversion)理论。简单地说,就是我们讨厌损失拥有的东西,与获取物相比,人们通常比较看重损失物的价值。
所以,我们从复制或是其他人的创作获得的东西。总是不会产生很深刻的印象。不过要是我们的想法被复制,我们就会感觉到损失,然后开始产生领域性。
比方说,迪士尼大量地从公有领域获取想法与概念,如白雪公主、匹诺曹、艾莉丝梦游仙境的故事,都是从公有领域获取而来。不过那些迪士尼早期即将过版权保护年限的影片,他们却花大钱游说要延长版权年限不让自己的创作释出。
涂鸦艺术师 Shepard Fairey 大量地在自己作品中使用既有创作当作素材,这个做法受到了美联社的控告。因为他在有名的 Obama Hope 海报中,使用了美联社拍摄的奥巴马照片。尽管如此,当他的海报被 Baxter Orr 使用时,他却威胁要控告 Baxter Orr。
另外像是乔布斯,他曾经对苹果电脑复制别人发明的这段历史沾沾自喜:“对于窃取别人的好创意这点,我们从不感到羞愧。” 但他内心其实对胆敢窃取苹果的人却深怀恨意:“我要毁灭安卓系统,因为它是偷来的。为此我不惜发动核战。”
当我们复制别人,我们给自己找理由;当别人复制我们,我们则丑化别人。我们大部份的人都觉得复制没有什么问题,只因为我们也一直这么做。
由于我们自身对自己模仿的天性漠视,然后又被市场与拥有权这些概念鼓吹之下,知识产权这个概念便无限上纲,甚至超过一开始设计的范畴,这体现在以下方面:利用既有法条却涵盖更广的知识产权诠释、新的立法、新的涵盖范围以及更诱人的奖赏来处罚。
1981 年英国歌手乔治·哈里森因为潜意识地在他民谣歌曲 My Sweet Lord 中抄袭 doo-wop 热门歌曲 He’s so Fine,而输掉了 150 万美元的官司。在这个案例之前,一堆歌其实听起来都很接近,也没有闹到要上法院。雷·查尔斯在 I Got a Woman 这首歌中创造了早期灵魂乐的雏形,而这首歌是根据福音歌曲 It Must be Jesus 而来。
90年代晚期一连串新的版权法条以及规则开始被引进,而且更多还在酝酿当中,其中最骇人的是贸易协定。因为这些是条约,而非法律,他们可以秘密地制定这些内容,完全不管大众意见或是国会同意。2011 年时奥巴马签署的ACTA(反仿冒贸易协定),以及目前正在谈判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目的是向全世界散布一个更强悍的美式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当然当美国经济还在发展的时候,它是不会签署这类的协定的,而且对外国人的创作也不会有任何保护。查尔斯·狄更斯曾严重抱怨过美国猖獗的盗版书市场,称其为“恶棍书商致富的地方”
专利权涵盖范围从实体商品延伸到无形的物件,最出名的应该是软件,不过这不是一个自然的转变。专利是如何发明一样东西的蓝图;软件专利则是含糊地说明一样东西是什么,假设它真的被发明出来的话。而且软件专利用广得不能再广的语言方式写下来,以便得到广得不能再广的保护。他们那些含糊不清的用词有时到了荒谬的程度。举例来说,“信息制造机”,基本上包含所有长得像电脑的东西;或是“物质实体”,基本上包含所有东西。
软件专利界限的模糊,让智能手机界变成一个巨大而混乱的地盘抢夺战。62% 的专利权诉讼都跟软件有关,这些诉讼造成的损失估计达半兆美元之多。
因为知识产权的无限上纲,许多机会主义者找到了更多机会——借诉讼赚钱。两种专靠诉讼赚钱的新工作因此诞生:样本鬼专利鬼。这些公司基本上都不实际生产什么有益的东西,他们买下一堆专利,然后靠着告别人来发财。而且因为这些跟版权有关的官司都牵扯上一大堆钱,跟专利有关的则都是百万美金计,所以他们的目标通常都会希望在庭外和解。
最有名的样本鬼就是 Bridgeport Music 音乐公司,他们提告的官司超过几百件。2005 年他们在法庭上起诉 N.W.A 在 100 Miles and Runnin’ 中使用了 2 秒的采样,获得胜利。仅仅就两 2 秒,不光采样很短,而且还很难辨识。这个判决基本上使得任何种类的取样,不管多小,都侵犯了著作权。Hip-hop 黄金时代使用大量采样的音乐拼贴,而这种行为放到现在,就变得异常昂贵。
现在专利鬼在软件界随处可见,而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 Paul Allen 的案例。他是微软的创办人之一,是位亿万富翁,是位受人尊敬的慈善家,发誓要将大部份的财产捐献出来;而他宣称一些基本的网络功能像是相关链接、警告以及建议等等,是由他早已废弃的公司所发明。所以这位自称“点子王”的人,在 2010 年时几乎控告了所有硅谷的公司。尽管他不缺钱也不缺名声,他还是这么干了。
所以整理一下,整件事是这样的。我们相信想法是财产的一种。当我们感觉这个财产是我们的时候,我们开始产生极端的领域意识。我们的法律纵容我们这个偏执的想法,以漫无边界的保护机制和奖赏来鼓励这个机制,同时巨额的法律支出鼓励被告花钱消灾、在庭外和解,这实在是个让人沮丧的状况。
这引出了一个问题: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对知识产权的信仰变地如此强势,以致于它将版权以及专利权原本的目的推出公众意识之外。但起初的目的仍然就近在眼前。
1790 年版权法的标题上写着“一个鼓励学习的法案”,而专利法案的标题是“鼓励有用技术的发展”。这些法案提供的专属权力,是为了一个更好的目标而不得不作的妥协,目的在让所有人的生活更好,借着提供创新的诱因,并且建立一个富饶的公共领域,一个开放给大众分享的知识之泉。
但专属权却演变成自身被认为才是重点,而被更强调、更扩张,导致的结果,不是更进步或是更多学习,而是更多争论与滥用。我们身处在这个巨大问题的时代,我们需要最好的创意和想法,我们需要它们尽快传播。
公共利益这个模因被知识产权所压倒,它需要被重新传播开来。假如这个模因获得成功,我们的法律,规范与社会,他们都会转化。这就是社会进化
而这责任不在政府身上,也不在企业或是律师身上。
责任在于我们自己。
前三部分由于没有官方翻译,而 Amara 上的繁体版字幕无论是时间轴还是翻译质量都不尽如人意,于是我重新翻译了。第四部分有官方繁体字幕,我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些修订,修改了一些错误,部分外来词汇改为大陆的习惯用语,以及统一了整个系列的说法。时间仓促加上水平有限,如有遗漏请见谅。
你或许会奇怪,为什么视频里有几段有明显剪切的痕迹。好吧,这是因为原片是 4 段短片,我将其中 3 部的致谢名单(Credits)剪掉了,仅保留了最后一段,然后合并,这样看上去更像一部完整的影片。如果你想查看未剪切过的视频,请查阅: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
除了本系列影片,作者 Kirby 在 Ted 上也有过一段演讲,算是对本系列观点的精简版。国内观众请戳此处
你可以随意传播我翻译/压制的视频,也请随意分享此文章。我并不拥有它们。当然,前提是你不声称这是你自己的作品。
  1. Rapper’s Delight 被认为是将 hip-hop 概念推向大众的第一首歌。
  2. Monomyth(单一神话),指神话中英雄冒险故事具有相似的圆环结构。最基本的三部分为“启程—启蒙—回归”。
  3. 法国哲学家伯纳德的说法是,“我们都像坐在巨人肩膀上的矮子。”
  4. LUCA是一个定义在逻辑上的生物,是现存所有生物的共同祖先。该术语来自于生命起源的问题中,使用反演法提出的假说。
  5. 模因(meme),亦称文化基因。出自理查·道金斯《自私的基因》一书。表示文化资讯传承时的单位,存在于个体的思想中,会进行自我繁衍从而在不同人的思想领域内传播。

2018年2月10日星期六

无题

就像月亮与六便士所写照的,一个人想要达到梦想那般的境界,至少需要超凡脱俗的才能,和强大到不顾他人意见的内心。可是大部分人,如同我,都只是没办法在天赋上那么出众也没有办法失去他人的社会支持的普通人。一方面说为了梦想,一方面却无法舍弃现有的一切,或者说,就算舍弃了,也只会掉入深渊,却无法跳到悬崖对岸。因为靠着周围的人的力量来选择自己能够过的生活,靠着周围的人的意见来决定自己的意见,因为害怕被抛弃而选择聚众,因为害怕被孤立而选择做他人眼中的那个自己。人本来就依照本性成为了群居动物,但凡是不符合大众所想的都将成为异类。这份对于同类的关爱和对于异类的敌视将会让自己更加团结更加盲目一心,同时对自己可能产生的异常举动加以规避,然后整个人类社会就如同一个横切面最大已经受限的圆柱形的螺旋一般按照时间线不断向前推进。

那些能够离散出来的,只是处于正态分布中的少数人,也必定只能是少数人。不能够否认其中存在大众艳羡的天才,但是淹没在时间的潮水中的大部分都是毫无名分甚至一生凄厉至死的疯子。若不能被大众价值观所接受,在做自己的愿景之前,都会被施加上来自同种生物自认为的正确性所带来的阻力。这份阻力一部分在逼迫着走向所谓正轨,一部分在冲突着当事者的精神和生活状态。然后形单影只的又开始去寻求抱团的温暖,又会因为渴望人类本身的信念支持而不断改变自己的初衷。又或者真正的成为少数人,在独处中感到心境平和。

有时候当真觉得人生已经无聊至死了。如果没有能够持续一生的继续活下去的勇气的话,那么能够有至少一刻的勇气也好。若是一直这样没有勇气的话也不过是在人群的裹挟中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存在罢了。

2018年2月3日星期六

自私的基因?基因想要什么?

我没有看过那本书,只是道听途说了由基因控制的人类行为:基因为了基于让自己更好的活下去的利益考虑操纵自己的肉体。
比如明明生孩子和抚养孩子是一件十分麻烦和复杂的事情,可是却有感性认知的所谓亲情或者快乐存在。
比如性行为的结果就在于繁衍后代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可是却有所谓的快感和希望去做这件事的生理冲动以及,存在出轨行为。
可是我很怀疑,为什么基因要考虑活下去这件事以及为什么基因要选择自己能够很好的活下去获得更多的利益的这种行为?
毕竟显而易见的事是,当两个人的后代产生,或者说一个新生命里的基因也诞生的时候,它的基因一半来自母亲一半来自父亲,为什么基因要自私的只把自己随机的一半传给后代呢?这样的做法让它传播下去的不仅是优点,还可能是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无法发展下去无法好好生活的那些个性。它根本没有自私到会把自己适应当前环境的基因传递下去以至于它的后代能够更好的活下去从而获得更多利益。
所以我的看法显而易见,正如上一段中提到的“随机”那些词。基因想要的,只是变化而已。
有些变化导致的人类能够活得十分精致得到大量资源,有些变化导致的人类一事无成郁郁而终。活下去只是个前提,毕竟活着才能够造就不同的基因控制的人类进行行为或思想的碰撞产生更多未知的事情,而不同的未知聚集起来将会构造新的未知。
曾经看到一个问题,问是否多少年后所有的新知识都将探寻完毕?然而我认为,人们在探寻到的一些有关自然的已知结论,在将来也是会发生一定变化的。正因为无法确定的就像基因突变般的变化的存在,而人们只是在变化的某一刻去寻找适合于这一刻的永恒定律,往往是来不及的。
大部分的维稳是为了存在,而一成不变的存在是无聊的,所以存在之后,去不断创造新的东西,延续能存在下去的新的东西,再次创造,才是基因在做的事情。
所以虽然生孩子是需要的,但是仍然会有人选择不生孩子,因为这样能够产生不一样的影响作出新的改变。
所以虽然有主流价值观的影响,还是会有人对此毫不在意而是去做一些在维稳的人群中看来毫不相关或者毫无意义的事情,因为这样的事情,有一定可能会在某个适合的契机下 产生新的改变。
所以有碌碌无为的人,所以有称为“天才”的人。基因不会去管这样的一个人有没有能够好好的获得利益的能力,它只需要产生了新的东西,就好了。
可能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变化存在的,不断地创造、消亡、再创造、再消亡。所谓的适者生存,没有谁知道在不断改变的过程中是否一定能够有那一个一直活下去的物种或者团体。不知道,对未来的随机的改变,就是基因做的事情吧。
其实这么说完之后,就会有一种‘无论是什么事情,哪怕不符大众叛经离道,都是基因控制的结果’的这样的结论。
但是话说回来,创造了‘基因’这个词汇的,正是人类啊。

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

太宰治(1909~1948 日本无赖派小说家)

0.前言
写完二次元的太宰治之后,就有了想要去全面了解那个三次元的太宰的愿望。然而现实不是动画,现实人物哪有动画角色那样棱角分明,那样着重特色然而弱化常识。
尽管如此我还是应当去写下来的,作为不去把两个太宰治混为一谈的证明,也是这段时间内我读完的那些太宰治作品的总结。
顺带一提,我也只看了太宰作品当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1.生平
1.1太宰治出身于青森县北津轻郡金木村(现五所川原市)的名门津岛家,户籍原名津岛修治。由于日本严格的子嗣继承制度,身为排行第六的男孩太宰治在出身时就无缘得到家人的重视。
1.2 1923年太宰进入县立青森中学就读,在《校友志会》上发表了第一篇作品《最后的太阁》。之后太宰集结了众多的文学创作伙伴创办了同人志《星空》和《蜃气楼》,担任编辑兼发行人。1926年创办了《青蜓》。
1.3 1927年进入国立弘前高中就读。在学习中,太宰积极参与左翼运动,发表了不少讽刺和批判资本主义的作品。1929年企图服用安眠药自杀未果。1930年与田部阿滋弥同居3日后吞咽安眠药投河自杀,自己被救起,女方死亡。
1.4 1930年 从未学过法文的太宰被东京帝国大学法文系录取。1934年本应毕业的太宰被告知留级,同时缺乏留级的学费,试图求职却遗憾落选,1935年企图在镰仓自缢,因绳子断了未果。
1.5 1936年因为身体原因患上了药物依赖症,住院期间,妻子小山初代出轨。1937年与小山初代一起去谷川温泉企图服用安眠药自杀未果,回东京后和小山初代分居。
1.6 师傅井伏鳟二为了鼓励太宰从芥川奖失利和与小山初代分别的阴影中走出来,牵线了太宰与石原爱子的婚姻。
1.7 1942年和太田静子相遇,借太田静子的日记创作了《斜阳》。
1.8 1948年6月13日,正好是太宰生日那天,和情人山崎富荣投河身亡。

2.作品
太宰治的作品中,或多或少都会含有太宰本人的人生经历和相关心路历程,这造就的印象即如佐藤春夫的评价:“自我意识过剩”。
众所周知的作品《人间失格》中就含有太宰前半生的部分经历和感受,《斜阳》中也刻意把本来是普通母亲的人物塑造成了没落的贵族(参照《斜阳日记》),主角的革命,主角弟弟所思所想的表达,正是太宰治本人想说的那些话。尤其是那篇关于鲁迅的小说《惜别》,可以感受到作者的主观认识和鲁迅实际的差别,正如川端凑说“《惜别》中的鲁迅终究不外乎太宰治的‘自我’。”。
对于自身经历的深思和表达或许是太宰最为擅长的事情。刻意这样去做,尝试融入角色,于是深刻体会作品中那些人物的感情。只是去体会的小说中主角的性格若是差别太大,便没有办法套进名为‘太宰’的那个框架中,产生遗憾。毕竟是太宰自己主动选择的作品的内容,一定是会倾向于表达自己所能表达的东西,思考自己能够驾驭的那些东西。
然而太宰能够思考的东西的确是非常深入的。在《人间失格》中的表达的所谓的社会不过就是一个人的看法。在《女学生》中试图以女中学生的自白去思考的人生。虽然告诉了自己某某的缺点却依旧和他相处的不解,以及明明对人有厌恶却依旧笑脸相迎的作态,也是“人”的复杂所在。

3.关于自杀
我一直认为太宰对于自杀的态度,是可以为之亦可以不为之的这种。就像《鱼服记》中的那位女儿,可以选择毫无生趣的延续,也可以选择纵身跳入瀑布中一样。
《斜阳》中主角问那位嗜酒如命的作家“酒好喝吗?”的时候,那作家回答“不好喝”。即便如此,却依然在喝。《人间失格》中主角陈述和他人一起去玩的时候,根本无法像他们一样感受到玩的快乐,即便如此,却装作在玩。《秋风记》中说到没有用的东西是什么的时候,说到了是自己。这些消极的东西组合到一起,就是太宰那微妙的“死也可以,不死也就这样”的心境。
人的心境毕竟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时候会有不同的想法,会开心的想不到死这一说,会悲伤的觉得去死也不错。太宰的作品并不是只有这种悲伤的哀调,也会存在《奔跑吧,梅洛斯》、《维庸之妻》这样活跃风格的作品。只是对于生命积极向上的赞叹,似乎没有。
只读完《人间失格》的人或许会认为原来如此于是太宰之后就去自杀了啊。但是我更加倾向去认为《人间失格》只是作者对于他自己的某一种心境的完全阐述而已,和他之后去做的事情并没有直接关系,更何况《good bye》那篇还没有写完。
坂口安吾写的《太宰治情死考》中也说到,认为太宰治不会是那样一个会为了一个女人去殉情的人,同时没有死去的强烈需要。更加可能的情景推测是那时候喝酒喝多了,然后旁边的女人说去殉情吧,然后就没有拒绝。像太宰其他小说中表达过的,他并不是一个擅长拒绝他人的人。同时,觉得死也不坏。

4.总结
我所表达的依旧也是我个人的主观感受。每个人的作品肯定也都或多或少有自己曾经的经历和感受穿插其中的。只是太宰写作的时候入戏太深,于是能够深入挖掘和体会的,一定是本人的真情实感。这样读者便能更加轻易的去体会这些人的本性或者说是共性的东西。人的心里总会有一些抑郁的纠结的情怀,一旦产生了共鸣,那就是很宏大的力量吧。

The Privilege of Pain: Deconstructing "Learning Languages Ruined My Life"

 I didn't feel inspired, but rather a profound sadness, stemming from the video's inherent 'ivory tower' perspective. It exu...